近来,有大众告发,坐落同安区新民大街的一家私家工厂以较低的价格收买一批作废、过期的灭火器,通过创新、充装等工序,再以较高的价格售卖。
依据头绪,同安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展开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法令举动,对该单位做现场查看。(9月21日《海峡导报》)
人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商家在商场运营中至少应该守住品德和法令的底线。可是这家企业居然收买作废、过期的灭火器后创新出售,这着实让人心惊。
俗话说,水火无情,所谓十万火急,说的正是“火”。试想一下,那儿的火灾敏捷延伸,这儿去救火居然拎着一个“道具”相同的灭火器,这样的“谋财”几乎便是“害命”!
人命关天,而灭火器关乎着产业甚至生命的安全,不管是出产仍是出售都必须严厉对待,来不得半点迷糊。因而,有关部门及时查办此类厂家,保卫的正是咱们的安全。一起,让人深感忧虑的是有生意才会有出产,至少这个厂家以为他们这样的“灭火器”会有销路。新闻中,同安消防救援大队也联合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不合格灭火器下流出售公司进行了查办。这一切阐明在实际中仍是有人没把消防安全当回事,草率购买,甚至为价格差而故意购买不合格的“灭火器”,这相同需求引起咱们的重视和警醒。